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
1. 会计工作岗位,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。
2.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。【按需设岗】
3.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: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岗位、出纳岗位、财产物资核算、工资核算、成本费用核算、财务成果核算、资金核算、往来核算、总账报表、稽核、档案管理等。
4. 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,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,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。
5. 会计工作岗位,可以一人一岗、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。
6.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(会计主管人员)的,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。
7.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。